工作分工
分管金融发展科、金融管理科工作。负责为驻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协调各类金融机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推动本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承担推进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有关监管制度,协助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推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