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段红,王斯贤)

发布时间:2024-06-17 11:5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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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红,王斯贤

经我机关调查确认,你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碧岭苑21#东侧实施私搭乱盖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贰万元整

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津丽东丽湖街行告字(2022) 264号)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本公告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进行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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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告知书

??????????????????东丽湖街行告字(2022)264

段红,王斯贤

经我机关调查确认,你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碧岭苑21#东侧实施?私搭乱盖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贰万元整

上述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你可以主张以下( ?1??)( ?2??)项权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处罚事项,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机关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 ?马先生??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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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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