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晟远E2地块闲置土地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11:3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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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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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天津市晟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丽(挂)2007-08号宗地E2地块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闲置原因

1

津丽(挂)2007-08E2地块

天津市晟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丽区新立街

26333.7

居住

政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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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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