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0: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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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与跃进路交口,邮编:300300,电话:022-84375085,传真:022-843750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丽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公开责任、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有力。全局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部署和落实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做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采集和发布,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开和管理政府信息。????同时,定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送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和热点问答,以丰富的公开途径和清晰明了的政策解读满足公众预期,不断丰富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提升税费政策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开通并维护好区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公众申请查阅政务信息提供最大便捷: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东丽区税务局网站、东丽区政务网税务局专栏提出公开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向东丽区税务局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同时,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答复机制,加强答复质量,提升答复时效,做到答复内容依法依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明确由东丽区税务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咨询解答等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采集和发布,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开和管理政务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四)平台建设

落实落细市局平台建设统一部署,积极响应东丽区政府平台规划。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多媒体电子屏和公告栏等载体广泛、多元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引入AI智能电话、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政务公开。推出全市首家离厅式“智慧微厅”新媒介,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助力打造政务事项集成化自助办理新样板。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定期维护更新好平台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6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今后的工作中,东丽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利用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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