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5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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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并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丽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和市、区政府中国足彩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建办主动抓,指定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和联系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三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政府办反馈问题和第三方公司反馈问题要求,认真梳理和查找政府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登记汇总,深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新出台的政策,围绕疫情期间市政府、市人社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并公布我区相关政策。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梳理规范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三)坚持服务大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发布和更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一是做好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局承担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招考录用等涉及民生的信息。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共办理回复人大建议2、政协提案4,回复均全文公开,主动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三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公示公开,主动公开享受学历、职称、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名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线上培训以及困难村人员生活费等补贴发放情况。四是推进机构信息公开,更新了我局机构职能和设置,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更新领导信息。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各科室的工作动态,并按照要求报送至区委办信息法规科、区政府办会务信息科、市人力社保局、创文办等单位,扩大人社工作宣传范围,同时编辑出版人力社保动态,全年共出版13期,切实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我局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公开我局工作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9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87条。二是按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对政策性文件解读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提高了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重点做好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2020年我局发布政策解读1篇。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2件,办结2件。各项依申请公开答复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不存在超期答复的情形。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坚持从源头入手,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层层审查把关,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系统及后台,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人社相关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确保公开文件不涉密。

)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科室、下属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0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228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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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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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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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社工作的透明度,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但人社政务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已公开的信息有时未能做到及时更新,使群众未能及时了解详情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健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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