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2:27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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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丽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本年度区司法局通过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条;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需求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今后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将我局各阶段的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认真梳理贴近民生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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