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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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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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东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政府信息、环境信息共127条。

(二)公开类别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部门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已全部回复并反馈,回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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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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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

(一)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及时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基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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