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告知书(羡俊义)

发布时间:2024-08-28 14:5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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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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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俊义:您好!

根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东丽区落实<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您家庭及相关赡抚扶养义务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结果中的以下情形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供养)的相关认定条件。

您救助家庭未于2024年第二季度第一个月(2024年4月)20日前,向户籍管理居委会主动报告,且已超过申报期限3个月仍未申报。不符合《东丽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作说明的,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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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4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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