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9:27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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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质量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原则,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安排一名干部具体操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安全。2023年,在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件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6重大民生信息21其他法定公开信息5

(二)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开申请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中国足彩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对照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依申请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保护相关利益方的隐私,又保障社会公众知晓、参与的权益。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按时答复率100%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四)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除在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外,还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023年,我局新媒体平台共推送各类宣传信息约474条(其中微信公众号366条,今日头条108条)。

(五)推进社会监督,保证公平公正用权

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特邀社会监督员交流座谈为主题的“政府开放周”活动。在全市率先推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赋能增容”,聘请了全区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安全从业人员共41名同志为东丽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对我局执法行风、风险隐患、社会舆情等进行监督,让应急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实现全系统监督、全链条治理、全社会参与,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一直平稳有序开展,但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对政策缺乏深度解读意识。

对此,我局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以促改进:一是根据《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系统性,让群众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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