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军粮城街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000/2022-0000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军粮城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军街发〔2022〕20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军粮城街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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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坻区、河西区、北辰区接连发生4起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燃气领域仍然隐患多、风险大,生产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为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当前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东丽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军粮城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网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严厉的执法、最严肃的问责,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扭转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推动全稳定安全的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所有涉及燃气规划与建设、供气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等的相关企业(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燃气经营企业要对餐饮场所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二)社会面重点检查。各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宣传,摸清住户、餐饮等使用燃气单位底数。街道执法队重点对小餐饮、小超市、小旅馆、小夜市、小市场等使用燃气的所有固定用户、流动用户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瓶(液化气钢瓶)。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管道施工和保护5个环节,围绕17个方面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责任部门:由城管委、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街道配合。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责任部门:由城管委、住建委、运管局牵头负责,街道配合。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责任部门:由城管委按照《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内容,推动燃气经营企业检查发现用气场所、燃气设施或燃气燃烧器具存在的安全隐患;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由各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餐饮场所全面排查,城管委、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对涉及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难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街道配合。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责任部门: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街道配合。

(五)燃气管道施工和保护环节

16.新建、改造燃气管道工程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17.施工企业(人员)未严格落实地下管线施工保护八个一律工作措施,燃气管道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未落实第三方专人监护规定。

(责任部门:由住建委牵头负责,街道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扛起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见叶知秋的敏锐直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责任压实、任务落实,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提升燃气安全本质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发放明白纸,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防范事故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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