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BKF01A1303201700020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7〕2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金桥街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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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街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金桥街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区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我街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提升街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出行和第十三届全运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积极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金桥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借鉴先进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整合经验,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街道路安全畅通,增强全街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共同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具体目标为:以迎办第十三届全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确保辖区重点道路的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效,街域内国省道、主干道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 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治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载货,货运车辆(特别是工程渣土车)超限超载、闯禁行、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各类违规运输行为。
(二)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禁鸣区鸣喇叭、实线并道、不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逆向行驶、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街域内国省道、主干道。
(二)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居住区等周边重要道路。
(三)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事故多发的道路和农村公路。
四、工作措施
以同宣传、同治理、同建设、同管理为主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定期向手机用户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加强舆论引导,动员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交通流密集的路口路段、运输企业门前及国省道沿线村镇出入口悬挂交通安全布标或宣传展牌;在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学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相关工作;发展壮大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发动交通文明志愿者统一穿着“平安马甲”,上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开展争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和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体制,促进市民交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动员社会力量联治共管,整合公安、交管、安监、综治、城市管理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和乡镇交通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投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中,切实形成合力、形成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桥街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办事处主任张建东同志为组长,街道分管领导刘家和、魏静起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桥街安全办,由安全办主任范永芹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报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条块同步推进。各村居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问责。
(三)落实综合保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各项措施的经费投入和预算保障力度,确保所需工作项目“应建必建”,并落实好有关常态化工作措施的后续经费保障。要依法简化和规范执法程序、证据标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信访稳控。要紧密结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中出现的负面舆情和敏感舆情,要及时组织正面发声,把握先机和主动权,正面引导舆论,避免事态扩大。对网络上出现的虚假信息及时删除,消除不良影响。各村居社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信访稳控工作,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处置、化解,避免激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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