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临空经济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A981411/2022-0000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临空经济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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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临空经济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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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高效廉洁政府建设,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临空经济区结合辖区实际,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和办事结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示栏等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三、做到勤政高效。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群众申请和咨询,对于事情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及时引荐相关办事人员,或者给予指导帮助。

四、强化诚信意识。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坚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肃处理政务失信违约事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和提高诚信履职意识。

五、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树立廉洁自律的好形象。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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