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张贵庄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8XB/2023-0000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张街〔2023〕1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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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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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庄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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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庄街道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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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规定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前期创建成果,确保整个复审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成果展现到位,结合街道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复审形式

(一)国家卫生区复审采取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形式,其中现场评估采用明查或者暗访,明查和暗访的比例原则上为1:2,具体评估方式随机确定。

(二)2023年开始,全国爱卫办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开展复审工作,2024年实现全覆盖。

(三)对复审成绩在本周期内排名前10的,下一周期予以免审。对复审成绩不达标的,给予通报并继续纳入抽查范围,周期内适时再次复审。仍未达标的,撤销国家卫生城市(区)称号。

二、重点任务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八大专业工作标准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街道绩效考核指标。(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党建办、财政经济办公室)

2.街道爱卫会组织健全,科室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社区有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各社区)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科室、各社区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各社区)

4.宣传健康融入相关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网格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健康教育宣传栏应定期更换。(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网信办、各社区)

7.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8.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责任科室: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

9.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三)市容环境卫生

10.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12.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

13.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

1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15.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

16.建成区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责任科室:财政经济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

17.建成区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街域内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18.街道和社区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19.辖区内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公共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20.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公共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四)生态环境

21.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各社区)

2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23.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24.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25.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26.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

27.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28.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29.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责任科室:财政经济办公室)

30.3年辖区内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3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六)食品安全

32.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责任科室:公共安全办公室)

33.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责任科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34.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

35.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36.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37.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38.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

(八)病媒生物防制

39.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时间安排

2023年一季度起,确保顺利接受全国爱卫办的复审评估和验收。

(一)对标提升阶段(2023年3月)

各科室迅速进入备战状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牵头谁推进的总体原则,倒排工期,全力整改,3月底前达到新版评审管理办法要求。

(二)常态巩固阶段(2023年3月起)

按照新版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每个月均能随时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抽查的准备。不断丰富完善新标准下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卫生创建成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建共享卫生健康美好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组落实

全街要在创卫时期形成的优秀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新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规定及评价指标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单位巩卫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进度节点,确保逐条逐项达标。全街各科室要主动对接区八大专业组,充分发挥好本专业对口作用,主动对接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巩卫复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着力抓好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铁路公路沿线、建筑工地等重点点位的整治工作,消除城市“十乱”现象,规范“七小”行业管理,落实各项病媒防制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区迎检的准备。

(三)汇总资料,迎接评估

按照所承担的巩卫复审任务,及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准备好与考核评价指标相关的佐证材料,根据上级制定的技术评估点位级路线,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上级反馈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任务,力争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通过此次市级和国家的评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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